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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入学校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5-30 08:31:03

大中专学校招生迁入办理指南

一、办理地点:

由学校向驻地派出所统一申报

二、办理材料:

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录取新生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当在入学年度,由学校向驻地派出所统一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情况说明;

2.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

3.录取通知书;

4.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注:省内生源持居民户口薄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省外生源持户口迁移证。学生在省内院校毕业后,继续在本省其他院校就读的,凭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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