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肥城桃花节交通指南
自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政策,自号牌发放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满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对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警告、罚款、扣留非机动车等相应处罚。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认识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主动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安全驾驶、文明上路,共同维护道路通行安全有序。
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千万要牢记哦——
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12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
2、自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