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招聘教师减免考务费怎么办理
关于开展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市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泰人才办字〔〕4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度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补贴标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连补3年。补贴按照人才实际在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月数计算,每年发放一次。同时,已享受《泰安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泰人才字〔〕3号)中免费周转房、购房优惠的同一人员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