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招聘教师减免考务费怎么办理
泰安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计划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泰安高新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快人才储备,泰安高新区实施青年人才优选计划,为高新区管委会、国有企业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优选岗位要求及相关资格条件
泰安高新区优选青年人才50名,设置5类岗位,每个岗位引进10人。
1、岗位要求:见《泰安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计划岗位要求》
2、学历要求:优选人才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该学科毕业生的,直接面谈确定引进人选。
3、年龄要求:7月31日之前毕业,大学本科生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岗为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其他要求:优选人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积极向上、乐观正派、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良好协作精神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实践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优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6月30日9:00—7月3日16:00(4天)
查询时间:7月1日—7月5日16:00
登陆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7月2日-7月7日12:00
(三)报名确认
初审通过人员可于7月3日—7月8日16:00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
(四)初试
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0人,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开放式答题。按照答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对进入面试的优选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六)考察及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1、优选计划实施中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内容,均在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青年优选人才参照高新区管委会在编人员管理使用,符合条件的可参与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相应岗位的竞聘。优选人才薪酬标准按管委会同条件在编职员职务薪级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见《青年优选人才管理及相关待遇》(附件2)。
3、优选计划招聘公告未尽事宜,可参见《青年人才优选计划报考须知》(附件3)。
泰安高新区网站地址:http://gxq.taian.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538-8938816
附件:
1、泰安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计划岗位要求
2、优选人才管理及相关待遇↓
1、人员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高新区后备人才储备来源,与国有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由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管理部统筹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合理分配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业使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可参与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相应岗位的竞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2、薪酬待遇。优选青年人才薪酬待遇按照改革后高新区管委会在编在岗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补贴。对优选的青年人才,符合高新区“人才安居工程”、“青年英才集聚计划”相关政策,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00元/月 、1500元/月高学历人才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对符合“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万、1万、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符合泰安市高学历人才补贴标准的,还可给予申请泰安市级高学历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2000元/月 、1000元/月、600元/月高学历人才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优选的博士研究生,在泰安市无自有住房的,首次购买商品房,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4、面试补贴。参加优选面试人选,可按照省内院校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院校毕业生1000元/人、海外院校毕业生2000元/人的最高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和1天住宿补贴。交通费补贴数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住宿费补贴数额不超过公务差旅泰安市住宿标准。
5、高校人才输送奖励。凡有1名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优选计划录取的,该生源地高校纳入高新区“校地人才战略联盟”,在年底兑现高学历人才补贴时,给予所在高校每输送1名人才1000元奖励。
6、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通过高层次人才岗位优选的人才,符合《泰安市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泰人才办字〔〕34号)规定的,由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向市编办申报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3、青年人才优选计划报考须知
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泰安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