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安热门资讯 > 泰安疫情资讯 > 泰安新冠政策 > 正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来源:互联网 2022-11-23 23:34:03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的,则要看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没有超过的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超过的则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150%的加班工资。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劳动关系问答肺炎期间单位需要加班是否要支付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上一条: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泰安考点疫情防控公告 下一条:疫情期间山东省劳动关系矛盾怎么化解?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