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招聘教师减免考务费怎么办理
可以!
一、相关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规定自12月1日后录取且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3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教师资格证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3月2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 年 9 月 30 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材 料 。 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