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时间限制吗?
苏州三项惠老保险申请指南(时间+费用+材料)
保险内容
“三项惠老保险”为“三人一物”撑起了保护伞,“三人”指:老年人、服务队伍、前往养老机构探视老人的亲友,在机构内发生意外事故依法由机构承担的经济损失,均可得到赔偿。“一物”指养老机构的房屋、固定资产及基本装饰,如果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自然灾害,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可享受人群
具有苏州大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活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具体包括意外残疾赔偿、意外住院补贴赔偿、老年人人身意外身故赔偿、意外烧伤烫伤赔偿、意外医疗赔偿等。
追溯有效期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事故之日起两年内。
所指医疗费用原则上需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各社区门诊部(不包括护理院、养老院、民营和私立医疗机构)就诊。
保险费用及投保
60周岁至79周岁老人年均保险费达15元/人,80周岁及以上老人年均保险费达30元/人,涉及人群最高赔付金额可达18000元/年/人。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投保,不需要个人购买投保,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全额保费。
60周岁-79周岁老年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意外身故赔偿金:4000.00元/人/年;
意外残疾赔偿金:13200.00元/人/年(按伤残等级进行赔付);
意外烧伤、烫伤赔偿金:13200.00元/人/年(按烧烫伤比例进行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金:4000.00元/人/年(扣除100元后,按90%进行赔付);
意外住院补贴赔偿金:50元/天/人,最高90天/年。
注意:前三项共用同一保额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事故居家夜间护理服务补偿金
补偿限额:80元/天,最高7天,全年每人最高补偿560元;
特别约定: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发生意外事故前往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治疗,并自出院之日起10天(自然日)内,因本人有居家夜间护理服务需求,向夜间照护机构购买服务的费用,保险人同意在保单约定的范围内予以赔偿;
约定中所指夜间照护机构为:经苏州各市区民政部门备案的夜间照护机构;
居家夜间护理补偿金理赔所需资料:医院首诊病历、夜间照护机构开具的护理费发票、护理合同、其他记录材料。
申请理赔材料
意外伤害事故给付(医疗费用、住院补贴、夜间护理补贴)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被保险人(老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需要经过服务人员审核);
3.被保险人(老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建议使用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邮政储蓄等银行卡;
4.相关就诊资料(包括: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含社保结算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
5.由相关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理赔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7.“夜间照护机构”开具的护理费发票、护理合同、其他记录材料。
注:(1)申请烧烫伤保险金给付的,需提供烧烫伤程度证明材料;申请残疾保险金给付的,需提供残疾鉴定报告(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
(2)“夜间照护机构”需经当地民政部门备案许可提供服务。
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不包括猝死。老年人常见的由心脑血管疾病引起的脑溢血、中风等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身故理赔材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理赔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3.《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4.相关就医材料(抢救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出院小结或死亡记录);
5.由相关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部门证明材料、居民社区证明等材料);
6.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7.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以及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
联系电话
老年人意外保险咨询热线
95519或400-997-8881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险咨询热线
0512-65365966、0512-80986712、400-997-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