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自带照片吗?
用工管理及待遇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 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 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 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11003。
本简章由苏州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65236276。
附件下载:
附件1.苏州市体育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体育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3.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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