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自带照片吗?
考试
1.所有应聘人员需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准予参加考试。
2.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考试时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技能证书原件。
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管理和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吴中区综合指挥中心”进行公示,录用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办理入职手续,与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收入由区财政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培训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录取后,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5002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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