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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9号)

来源:互联网 2023-04-04 17:40:03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1年第9号)

9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报告新增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加强哈尔滨市来苏返苏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就我市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9月7日以来,有哈尔滨市本土相关病例所在社区、单位及其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14天(自离开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需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9月7日以来,有哈尔滨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能够证明的健康码),可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尽快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同时,均需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监测期间(来苏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立即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专人专车闭环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四、关于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请关注“苏州健康”。

如国家、省有相应规定,从其执行。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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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苏州防疫政策苏州防疫提醒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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