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时间限制吗?
苏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x职工产假天数。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营养补助:
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21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2275元。
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产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