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3-05-29 14:35:36
1、投标和开标地点的安排要便于投标人寻找,可将投标和开标地点的路线图作为附件置于招标文件末尾,并告知在楼宇内会设置导引指示牌,可以引导投标人顺利找到。
2、招标文件的信息要一致。招标文件的分与技术部分一般由不同人员编写,应注意两者之间的一致性,比如各部分是否存在不协调、重复和矛盾的内容,这种不一致的信息容易对投标工作带来困扰。
3、投标截止日期不能马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其实临近投标截止时间的几分钟递交投标文件容易产生争议。为了避免出现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互联网计时代替普通时钟计时。按《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27条规定,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日。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4、合理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或交货期)。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招标。因此,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或交货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5、明确招标文件的售价。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招标人发售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收取招标文件成本费。如果招标人终止招标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费用。
6、条件设置要谨慎。招标文件在条件设置上不能有倾向性、排斥性,不得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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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接受委托的项目无论大小、造价高低,均一视同仁认真对待。公司针对不同的受业内容制订行之有效的咨询方案:招标——在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过程中我们会注重结合施工阶段的特点,对容易发生洽商引起造价增加的方面,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约束条件,避免在项目被施过程中被施工方有空可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投标——我们会为您制定投标策略,精心编制投标预算,在提高中标概率的基础上争取利益的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