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宿迁首届人才发展大会
申兑对象
已获宿迁市中心城区人才“购房券”并已购房的人员
相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
(二)各用人单位和人才要确保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申兑资格,并给予通报、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人才、科技项目申报。
(三)对照条件严把初审关,重点做好人才“购房券”申报、申兑宣传和材料受理工作,于8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人才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
材料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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