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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宿迁人才购房券申报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2-11-02 12:37:02

申报条件

①全职工作的申报对象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②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应为创办企业的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申报、申兑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5日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市直:0527-84353007

宿豫区:0527-84465865

宿城区:0527-80903006

经开区:0527-88859098

湖滨新区:0527-84837558

洋河新区:0527-8266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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