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
为满足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并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推荐阅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是什么?
2021宿迁幼儿园寒暑假保教费如何收费?
宿迁报销医疗保险费用所需材料
宿迁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步骤进一步简化
宿迁新农保政策解读
宿迁新农保与城居保有什么相同点吗
宿迁新老农保有什么区别吗
宿迁市环保局地址一览
宿迁市五保户五保对象须知
宿迁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宿迁市医疗保险报销什么情况下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