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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集体户口成员的迁移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3-19 02:21:02

集体户口成员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申请迁出:

(一)在市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在本地有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

(三)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被开除人员等已离开工作单位回原籍或配偶、子女处居住的;

(四)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的;

(五)企业倒闭、职工下岗自谋职业、外出务工、经商的。

集体户口申请迁出的,应当向迁入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移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

(三)与父母、夫妻、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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