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1-07-27 17:46:51
根据宜宾宜宾市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发〔2020〕1号)和《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宜农工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农民工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条 为贯彻落实宜宾市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发〔2020〕1号)文件精神,根据《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宜农工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申报条款
二条 鼓励农民工创办科技型企业,对认定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认定备案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对到期重新认定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一)适用对象:农民工(团队)在宜宾办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