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城镇职工参保程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缓解参保人员的就医压力,结合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适当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大病救助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为15万元。
二、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学生儿童由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大病救助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为2.5万元。
三、基本医疗待遇调整执行时间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从1月1日起执行。
各县可结合本地基金实际承载能力,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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