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小编为你整理出十堰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1、城乡居民参保:
(1)全市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含学龄前儿童),市及县(市、区)所属城镇大中专院校、技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学生。
(2)凡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
2、单位参保: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已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1、单位参保: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
(2)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退休(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批准退休文件;
(3)工资花名册和退休(职)养老金发放册;
(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2、城乡居民参保: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残疾人证明等);
1、参保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
2、单位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日内,须提供上述材料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为所有用工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或转移手续。
3、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8629006
十堰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