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2023-03-13 10:08:32
1、筒体水压试验检查出现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6%)等影响强度的;
2、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1乃的)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筒体明显变形的;
3、内日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钊一和固定螺钊-的;
4、无问歇喷射机构的,贮压式灭火器无压力指示器的;
5、结构不合理的,如:简体平底、外置贮气瓶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7、未取得产品型式认证}5的厂家生产的;
8、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下列年限的: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a;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a;手提式1211灭火器10a;手提式一氧化碳灭火器12a;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a;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a;推车式1211灭火器10a;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a;
9、部或各省市消防机构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在检查维护中,凡在第(1),(2),(3),(4)项中查出问题的,用户应及时解决,消除隐患;凡在第((5),(6),(7),(8)项中查出问题的,必须进行检验维修;凡在第(9)项中查出问题的,必须进行报废更新。
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再充装应由已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专业单位承担。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期限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1年维修一次,满6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满10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满10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慢10年报废。
灭火器适用场合: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及气体的初起火灾,也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常应用于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所,以及对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或物品维护要求较高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