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汽车消费券参与汽车零售(新车销售)企业名单
石家庄市机动车(小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为:
1.小型机动车
(1)经交管部门批准设置的道路停车场(泊位)
一类区域:昼间每辆每小时收费3元,10元封顶;夜间每辆次5元。
二类区域:昼间每辆每小时收费2元,8元封顶;夜间每辆次5元。
三类区域:昼间每辆首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小时收费1元,6元封顶;夜间每辆次5元。
(2)其他停车场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配套停车场:每辆每小时收费3元,以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最高收费限额24元。区域的确定由交管部门牵头,与价格主管、城管部门共同确认。
建筑物配套地下停车场两小时内2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
立体停车场每小时4元。
咪表泊位,昼间每半小时2元,夜间每辆次5元。本期合同终止后,按同区域道路收费政策执行。
实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昼间每辆次4元,夜间每辆次8元。
交通肇事违章停车每辆每天10元,每天按24小时计费,停车超过20天,减半收取。
其他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地上停车场,按所在区域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计收。
2.中、大型机动车
在小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基础上,中型机动车加收50%;大型机动车加收100%。
3.计费规则
计时停车场按小时计费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夜间计次收费停车场(泊位),跨昼夜时段停放机动车辆:夜间停车时段不足1小时的,该时段计入昼间停车时段,按昼间收费标准计收。
4.机场停车
机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5.详细政策可拨打市物价局经费处电话:86688982
6.价格投诉请拨打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详情点击2019石家庄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