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2022-07-05 00:04:25
首先,有想法但还没有做产品是可以申请专利的,我国专利分: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电话,想知道自己想法申请什么类型的专利我们可以先了解这三种不同类型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起,构成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专利审查指南》指出,技术方案,是指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决定的。发明必须是技术方案,而且必须是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国家发明专利授予专利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较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较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专利申请原则。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较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发明专利审查程序:
各国对专利申请的审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有的国家实行形式审查制,即只审查专利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审查该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有些国家则实行实质审查制,即不仅审查申请书的形式,而且对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只有具备上述专利条件的发明,才授予专利权。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实质审查制。
需要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中心出具相关的检索报告,在缴纳为相关的费用之后,我们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中心索要检索报告,可发放到邮箱自行打印,也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中心处拿。
提交审查文件,在得到相关材料之后,就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优先审查文件了。提交的文件应该包含有:
1、地方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关于专利优先审查的文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3、申请人提交的《关于加快发明专利审查批准的请求书》;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注意共同申请人);
5、申请专利的基本情况(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等);
6、申请加快实质审查的证明材料。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征求意见稿)》,这十种行为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申请人关联或者受其控制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基于一件具有授权前景的原案申请,主动提出多件分案申请,但实质上没有法律或者技术必要性的;
八、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合理法律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九、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诱导、教唆他人或者与之合谋,或者知道、应当知道是非正常专利申请而代理或帮助他人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十、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关于发明,还有一种更细化的分类方法:
一些专利申请人想把自己的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范围划得很宽,而又没有足够的实施例加以支持,很容易被他人在原发明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发明。以上对发明专利所作的介绍稍微多一点、复杂一点,但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中,对发明的要求是最高、最严格的,一项发明创造能够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查取得发明专利权而不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在我国的专利授权率中,发明专利的授权比例比较小,只占全部申请量的百分之十几。
1、首创性发明
首创性发明又称开拓性发明。这是指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外技术史上从未有过先例,此发明为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创了新的里程碑,是绝对新颖的发明。比如在人类的发明史上留下辉煌足迹的指南针、印刷术、蒸汽机、电灯、电话等发明就属于首创性发明。
2、改进性发明
改进性发明是指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在保持其独特性质的前提下,又改善了其性能并使之具有新的功效的改进技术方案。与首创性发明相比,改进性发明对前人的技术成果的依赖性较强。绝大多数发明都属于改进性发明。
3、组合性发明
组合性发明是指把已知的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以达到新的目的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比如将发动机、轮胎、车厢、方向盘组合成一种交通工具,使组合的结果产生了与原来的四个部件的单独特征完全不同的技术效果。组合性发明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中更显得重要和不可缺少。原有产品或者方法的重新组合,原有工艺的变通使用,有时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甚至能把现有技术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4、应用性发明
应用性发明是指将某一技术领域里的公知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而产生的发明。这种新的应用也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比如洗衣粉是一种众所周知的洗涤剂,有人研究了洗衣粉的某个特性,把洗衣粉用在畜牧业上,作为饲料添加来喂猪,可以达到催肥的目的。洗衣粉的这种新用途就是应用性发明。
5、选择性发明
选择性发明是指从许多公开的技术方案中选出某一技术方案的发明。选择性发明是化学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发明形式。比如,在标准大气压条件下,50°~100°C时,A物质的产量通常是恒定增加的,但根据进一步的实验表明,如果设定在0°~80°C时,A物质的产量有明显的大幅度增长。这种发明就是在很宽的温度限制范围内做出的选择性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本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