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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圳罗湖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2-05-06 15:07:18

2020深圳罗湖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深圳市罗湖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需在罗湖区);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深现役和现役武警驻地在罗湖区的。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是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报名

(一)网上申报

1.线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0年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再申请报名,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2.认定机构选择和现场确认点选择

符合在罗湖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罗湖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符合在罗湖区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选择“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罗湖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3.照片上传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大小在20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提前预约)

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7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因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6月底7月初搬迁,故罗湖区的现场确认时间与深圳市和各区不一致,请以本公告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准。)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中心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

3.预约办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全网上预约服务,申请人必须自行提前网上预约才能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业务。预约方式:①关注“i罗湖”微信公众号;②点击“掌上办事”;③“我要预约”;④填写并绑定预约人信息;⑤阅读预约规则说明,点击“下一步”;⑥选择预约内容-“罗湖区教育局(督导室)”;⑦选择办理大厅;⑧选择预约时间;⑨确认预约信息并提交预约申请。(预约咨询电话:25666499)

4.温馨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须遵守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防疫要求。前来行政服务大厅需要提供本人健康绿码。30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出示最近14天的核酸检测结果。如本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亲笔签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模板下载:点击下载)。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原件、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为现场确认必提交的材料。其它材料视不同情况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如在认定系统内未验核成功的,将原件拍照上传系统,并在现场确认时向认定机构提供原件进行人工验核),申请人可以在服务大厅免费复印此项材料并装进档案袋备查。如每一项材料在系统能核对成功,请在档案袋封面(点击下载)对应的表格内标注“是”,否则,标注“否”。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色鲜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视为原件,如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或“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上申请由机关户政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证明。

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且在“粤省事”小程序“户政( 治安)”栏目在线验证本人最近一次居住登记信息。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现役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领证时,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及以上已取得证书的学历且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即可。

(三) 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3.所有认定学科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点击下载)。如是孕妇申请人,体检时暂不做“胸部透视”项目,需提供承诺书,过了哺乳期领证时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港澳台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点击下载),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广东省教育厅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厅,省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相关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按要求贴在指定的框内,下面填写姓名和学科(点击下载)。

(七)其他

1.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请申请人自行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点击下载)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印,现场提交,并按照档案袋的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

温馨提示:申报高中、中职的,由于材料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需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由区教育局审查,申请人只需按档案袋封面要求的顺序整理材料,交工作人员装订,不需要提供档案袋。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的工作时间内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再接受申请。对于审查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给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必须真实,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认定结果查询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8月上旬登录罗湖区政府在线官网教育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复核结果(http://www.szlh.gov.cn/qgbmxxgkml/jyjdds/zwxx/tzgg/),或拨打区教师资格专线电话咨询:0755-22185758

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8月上旬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z.gov.cn/jyj/home/)查询复核结果,或拨打市教师资格专线电话咨询:0755-8353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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