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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简介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最早成立于1979年5月,前身为深圳市道路工程指挥部。公司注册资本3.05亿元,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以城市服务业务为基础、以市政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为支撑、以物业管理和地产开发为补充”的全资国有的多元化集团公司。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承建项目多次荣获国家级、省市样板工程称号,是深圳市综合实力较强的市属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之一,是深圳市市政建设行业骨干企业。
二、选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审计法务部总经理1名。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勤勉敬业,敢于担当,职业素养好;
3.有实践经验,具备任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胜任岗位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任职资格条件(报名条件)
1.5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审计、财务等相关经济类专业;
2.10年以上审计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在同类型企业审计法务部门担任正职或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
3.熟悉国家审计、风控合规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及建筑工程行业相关知识,熟悉国有企业审计与法务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路桥集团内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还需满足《路桥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内部选拔有关要求;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报名条件的核算时间节点为3月31日。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审计、法务、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体系,负责公司审计法务方向专业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
2.负责审计管理,组织实施公司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等工作,并对审计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法律事务管理,组织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要经营活动等提供法律支持,负责公司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统筹协调法律资源并发挥外部律师效能,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
4.负责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培育合规文化,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等;
5.负责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重大合同起草,统筹制订公司有关合同的标准文本,对相关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负责组织开展合同纠纷处理相关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列为动议人选或考察对象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实施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为:发布选聘公告—选聘报名—资格审查—素质测评—面试—确定拟考察对象—背景调查—讨论决定与备案—任前公示—聘任履职。
(一)发布选聘公告
特区建工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深圳路桥集团微信公众号、企业官网、智联招聘网、猎头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并同步在集团内部发布选聘公告。
(二)选聘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名者按照公告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至邮箱szlqjthr@163.com。
1.报名截止时间
3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1)《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表》(附件),文件以“姓名-报名表/姓名-简历”命名;
(2)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照片(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4)近期小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5-25903017 邮箱:szlqjthr@163.com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路路桥大厦19-23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人员初筛。如符合要求,将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面试和测评,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素质测评
组织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评。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包括个人陈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其中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履历、过往工作成绩、自身优劣势、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工作规划等。
(六)确定拟考察对象
根据测评、面试成绩等确定拟考察对象,提交路桥集团党委会审议决策。
(七)背景调查
对拟考察对象进行背景调查,审核其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八)讨论决定与备案
背景调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人力资源部提交路桥集团党委会讨论决定任用事项并上报备案。
(九)任前公示
经路桥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报上级单位审批备案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在集团OA系统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任履职
任前公示无异议、无投诉的,办理聘任、履职手续。如在选聘过程中出现候选人被举报的情况,集团立即开展调查。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的,保留其选聘资格;调查结果与事实相符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候选人按初步候选人的选聘面试排名顺延。
四、相关说明
(一)对聘任者采取绩效或薪酬契约化管理,对标市场薪酬水平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同时压实绩效责任,通过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等实现激励与约束、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薪酬与业绩相一致的绩效契约化管理目标。
(二)新聘任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路桥集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参与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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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个人简历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