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5年第6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公告
深圳市局交通局关于敦促机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尽快接受处理的通告
深圳市局交通局在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1月19日,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将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向当事人(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进行了告知,但仍有部分当事人未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现敦促上述车辆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对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将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通知停驶后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我局将扣留机动车,并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
深圳机动车交通违法未处理名单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