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5年第6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公告
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实行时间:
自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施行。
注意: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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