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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0年第二批人才房配租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2-04-11 15:45:00

(一)现场看房

1.项目地址

(1)陶柏莉花园二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西侧陶柏莉花园二期。

(2)保利香槟苑: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飞路南侧保利香槟苑。

(3)招商东岸人才公寓: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招商东岸。

2.看房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00;

3.预约电话:0755-28380134、0755-28336592

疫情期间,请有意向申请认租本次人才住房的单位严格控制赴现场看房人数,须提前电话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看房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携带身份证件自行前往该项目现场,届时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0755-28380134、0755-28336592。

(三)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6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

(四)信息公示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此次审核通过的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单位的人才规模、纳税额、行业荣誉,综合评定本批次单位排名顺序,具体排名规则按照《办法》执行。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纳入本批次人才住房配租范围。

(五)选房

申请单位应当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单位排名顺序依次选定人才住房。

单位应当在选定人才住房的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单位逾期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配租。单位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变更所选定房源。单位两次放弃选房的,自第二次放弃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交配租申请。

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单位分配方案

承租单位应当在签订选房确认书之后,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人才分配所选定的人才住房,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当包括分配人员信息、分配规则等,并在本单位网站或信息公告栏公示15日。

承租单位应当自签订选房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完成公示的分配方案书面报告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深圳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当按照《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分配原则对单位报送的分配方案进行合理性审查。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当书面通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报送分配方案。

未能分配到房源的单位纳入下一批次人才住房配租名单,并按照《办法》的规定重新参与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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