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用人单位如何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社保费
深圳失业登记证办理
【法规依据】:《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办理失业登记后,应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保持联系,如实向失业登记机构反馈求职、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情况。
办事易,竭诚为您服务!
适用范围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及未能继续升学的;
(二)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三)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四)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且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
(六)退役自谋职业,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或者放弃安置就业的;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八)“农转居”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所需材料
1、《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2张
办理流程
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查阅: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分局
所需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