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起深圳4号线周末日间行车间隔将压缩至4分钟
2021深圳龙岗区电动车禁行路段
(由南及北排列)
惠盐路(安良路-横盐公路段)、坂李大道(坂澜大道-甘李路段)、红棉路(荷新路-坳二路段)、沙荷路(宝沙一路-高屋路段)、龙飞大道(龙翔大道-青春路段)、龙岗大道(不含辅道内的非机动车道)、深汕路(龙岗段,不含辅道内的非机动车道)。
通行规则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2)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龙岗区上路行驶。
3)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已备案登记,并悬挂蓝色备案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4)本通告自2021年1月2日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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