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起深圳4号线周末日间行车间隔将压缩至4分钟
在深圳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二)逆向行驶、追逐竞驶;
(三)驶入机动车道,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除外;
(四)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五)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
(六)在非机动车道内时速超过十五公里;
(七)驶入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
(八)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想骑电动车上路,必须满足以下四点:
1、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总质量不能超过55千克,它的额定功率不超过400瓦。
3、必须要有脚踏板。
4、如果以上所说都不符合,那就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速度和功率超过了以上所说数值,就被认定为电动摩托车,它属于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在深圳不允许上路。
>>>深圳电动车违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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