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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局交通局发布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通告(3月9日)

来源:互联网 2022-04-04 09:19:29

深圳市局交通局发布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通告

依据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现依法公告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022年1月驾驶证记分满分停止使用信息表查询入口

深圳市局交通局

2022年3月3日

关键词:轻微交通违法交通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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