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用人单位如何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社保费
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
缴费基数
为职工参保, 缴费基数怎么填?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
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三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为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社保缴费明细查询入口、社保参保证明打印、社保卡办理入口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