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深圳热门资讯 > 深圳交通资讯 > 深圳车主办事 > 正文

深圳对哪些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来源:互联网 2022-04-06 21:49:21

深圳对哪些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一)本次交通违法属于“首次违法警告”清单中的规定的。

(二)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半年内,在本省没有违法记录的。

(三)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

“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1、不按规定停车的;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7、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8、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9、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在深圳被作告处罚应该怎么处理

符合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处罚的,可通过安装使用交管“12123”APP或到就近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关键词:交通违法交通违法
上一条:如何查询深圳驾驶人信息 下一条:深圳南山区小微水体综合治理兜底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调整通知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