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福田区核酸检测点
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公示合格家庭1005户,终审合格家庭1004户(1户家庭户籍迁出盐田)
具体名单:
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第一序位排名1~100位的100户为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排名101~200位的100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排名201~1004位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民政部门颁发的定恤定补或低保有效证件,民政部门或退役事务部门颁发的优抚对象有效证件,在同一序位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看房有关事项
本次共配租房源100套。
鉴于目前仍处疫情防控期,为避免现场拥挤,本次仅安排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看房,每个家庭限定1人进入看房现场。各小区简介详见附件5。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看房排期如下:
说明:
1.由于场地限制,请合格家庭务必按照看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看房,否则将不予接待。
2.看房家庭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看房,配合物业管理处登记相关信息;
3.看房咨询电话:半山悦海花园25555207;海桐居22320658;唯冠宿舍楼25356619;海美居22725112;五十小区25216328;海安居一期22327166;海安居二期22327166。
选房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选房排期如下:
(二)选房地点及选房指引
选房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建工大厦6楼615室。
签约入住有关事项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按签约排期时间要求,到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建工大厦1107房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排期如下:
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或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一)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二)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5362297,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6室。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房源但未在2020年11月9日-11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11月14日将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住房保障专栏(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zdlyxxgk/bzxzf/zfbzdt/)公布选房结果和本次配租剩余房源情况。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剩余房源另行分配。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被取消配租资格,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