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福田区核酸检测点
深圳疫情期间万一被隔离,工资能全发吗?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0)第5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治疗期间或者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请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该规定第16条,劳动者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釆取其他紧急措施,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予支持;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请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如果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规定第11条,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 检查、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深圳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继续高效精准做好疫情处置。配强专业医疗队伍,做好对患者的医疗救治。深入开展流调溯源工作,继续快速精准甄别密接者、次密接者及重点场所,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基于风险研判结果,科学做好重点人群后续核酸筛查。
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有关措施。做好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开展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继续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等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层面的防疫保障。组建专门社区小区服务保障团队,开通专门热线电话,认真做好基本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对隔离人员中的“老幼病残孕”特殊人群,建立服务机制,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医疗机构执行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陪护探视制度,药店做好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和推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医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