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盘锦兴隆台区发现1例核酸结果异常人员
铁岭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开具定点医院名单
市民要携带身份证和近期相关病史资料等证明材料到各定点医院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
铁岭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加快构建全市免疫屏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火车汽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办公场所、办事大厅、酒店宾馆、洗浴、银行等各类公共场所等,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实行国务院行程码、辽事通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对符合接种要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无《禁忌(暂缓)接种证明》的人员,要依规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其尽快接种,并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公共场所。
二、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接种疫苗的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三、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原则上安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
四、全市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干部、教师及企事业单位员工要带头接种疫苗,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劝导在8月25日前尽快接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
五、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对象管理。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工和适龄学生进行“三码”联查,对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学校(含新升入初一、高一、大一学生)劝导在8月25日前尽快接种。
七、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暂缓)证明》的,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三级医院(无三级医院的地区到本地区中心医院)开具。
八、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三码”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