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车企商户名单在哪查询?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1)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各3 份。
②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各3 份。
③对于新购置车船,应提供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
④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应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首次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上述第④—⑥项资料。
办理流程:
1、委托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2、互联网申报:办税服务厅接收纸质资料——核对资料——申报表盖章
3、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办税服务厅接收资讯信息——核对资料——受理申报——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
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电话:204-22973151
高新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银卡路8号110179
电话:024—237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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