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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乡居民医保市内住院待遇报销比例

来源:互联网 2023-06-07 01:25:03

沈阳城乡居民医保市内住院待遇报销比例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费用发生地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或发生情况起付标准(元/次)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
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
市级统筹范围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一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010090%9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20085%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5030080%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60075%75%
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120070%

70%(1.5万以上部分)

65%(1.5万元及以下部分)

注:

1)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不包括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先行自付部分及丙类药品、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自费部分。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住院时在启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不含自费和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的费用)。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艾滋病不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肿瘤治疗的,每年只需要交纳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1200元,支付比例为60%。

>>>沈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哪些?附医保待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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