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盘锦兴隆台区发现1例核酸结果异常人员
重点管控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营,必须来(返)营的将一律实施集中隔离管控。按附表管控时间要求,对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营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营后满14天,期间核酸检测频次为:第1、4、7、10和14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标本采集鼻咽拭子。第14天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标本,“双采双检”,必要时进行血清抗体检测。
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营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向各社区(村)、单位、酒店(含宾馆、旅店等,下同)报备,同时配合做好健康状况、旅居史等信息登记和14天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要立即开展网格化排查,做好上述人员的排查工作,尽快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供保障服务。
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企业、个人,将对其进行媒体曝光,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3-11岁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在监护人全程陪同的情况下,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未接种的市民朋友,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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