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盘锦兴隆台区发现1例核酸结果异常人员
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
2、近14天内有喀什旅居史的市民朋友,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并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特别是有无喀什地区疏附县旅行史等情况,以便于及时排查;
3、目前我市处于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沈阳部分承担检测服务医疗机构的预约电话:
1.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31956760
2.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86203666-8343
3.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23260867
4.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联系电话 024-85715815
5.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88323438-8041
6.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系电话 024-961200
7.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联系电话 024-23892312
8.辽宁省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24016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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