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盘锦兴隆台区发现1例核酸结果异常人员
4月17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辽宁省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截至4月16日24时)。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组建沈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共同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工作。
沈阳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拨打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预约电话:024-23260867。预约检测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门诊采集标本(鼻咽拭子)。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门诊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