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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注销登记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7-06 09:47:02

沈阳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注销登记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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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医疗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医疗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变动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批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书面通知单,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单位,应提供有关机关批准注销的书面资料;

3.地方税务机构、国家税务机构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4.由于参保单位登记地址、生产内容、经营地址等发生变动而需要改变医疗保险登记机构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相关机关出具的变更通知;

5.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或暂时办理医疗保险账户封存的其他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需要结清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2.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中下载《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变动表》,填写后打印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携书面资料及相关表格到所属医保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地点

所属医保局

【联系电话】024-62161173 024-62161771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12333 024-62161771

沈阳医保局网点

时限及费用

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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