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绍兴养老保险转移可网上办理吗?
1.我市对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待遇,定额补偿标准为:平产2500元;难产助产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
2.若意外流产时计划生育医疗费也可以享受定额补偿待遇和生育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标准为:4个月以下流产500元;4个月以上流产及引产1000元;上(取)环150元;输卵管绝育术250元;输精管绝育术8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经宫腔镜取环术2500元。
3.按我市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定额补贴:平产1200元,难产助产、多胞胎或剖宫产1500元。
温馨提示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就业或参加生育保险但连续正常缴费未满12个月的,按绍政发〔2017〕30号文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或计划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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