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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儿童医保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有什么待遇?

来源:互联网 2023-08-27 09:05:04

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一)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1000 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0 元。这里的医疗机构也都必须为医保定点。

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也就是说:

特殊病种门诊起付标准为400 元。

(二)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8 万元。

(三)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8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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