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地铁一号线建设最新消息
在省政府和沿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杭州至绍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规划、土地、资金等要件已齐备,我委拟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为充分听取意见,现将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杭州至绍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前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路线自西向东经杭州萧山区、钱塘新区和绍兴的柯桥区、滨海新区、上虞区,全长约53公里。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0处,服务区2处,互通收费站6处(含主线及匝道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1处及必要的交通管理辅助用房,同步建设连接线2条,共长约16公里,恢复建设红十五线约15.5公里。本项目将打造成智慧高速公路示范项目,配套建设必要的智慧化设施。工程总投资314.43亿元。
二、建设必要性: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国家高速公路杭州湾地区环线(G92)的并行线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杭绍甬舟通道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缓解杭甬高速公路交通压力,促进杭州湾产业带进一步发展,加快我省“大湾区”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项目是浙江省大通道建设十大标志性工程之一,也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率先推进建设的长三角智慧交通示范项目,对推动构建长三角智慧高速公路网意义重大。
三、规划符合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9日,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4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2036办公室)或发传真至0571-87052746。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