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4月6日)
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并将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知如下:
一、设立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均为40元/次。
二、新增项目按甲类管理,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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