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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绍兴职工医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互联网 2023-06-24 01:43:02

问题一: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答:搜索“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右边“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通过法人注册账号登录(或通过E照通、U盾登陆),在“参保缴费申报”菜单下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模块,获取单位参保人员后录入缴费工资或导入报盘文件后申报提交即可,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问题二:“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模块点开后,人员信息和基数都是填好的,也没有“读入职工信息”“导入报盘文件”按钮,无法进行修改。

答:先点击申报界面右下角“设为已读”,然后重新进入“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模块进行申报。

问题三:“读入职工信息”的参保人数比单位现有参保人数少,是什么原因?员工已经离职,还需要申报吗?

答:本次填报缴费工资的职工为用人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组织调动的除外),2021年1月1日后新增的参保人员以办理参保手续时填报的缴费工资作为核定该参保人员2021年度缴费基数的依据;已经离职的员工不需要申报基数。

问题四:如果提交后发现申报错误,要怎么修改?

答:在申报期结束前,通过基数申报模块重新申报错误人员新基数,最终启用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以申报期内最后一次成功申报记录为准。

问题五:2020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仍未公布,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答:企业单位2021年度缴费基数按其在职职工本人2020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精确到元)据实申报。新基数启用前,医保系统会对各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自动做“上封顶、下保底”处理,月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金额待省平工资公布后另行通知)。

问题六:如何查询是否已申报成功?申报的基数何时生效?1-6月医保费用是否需要按照新基数补缴?

答:搜索“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右边“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通过法人注册账号登录(或通过E照通、U盾登陆),在首页“审核完成申报”模块进行查询;新基数自2021年7月开始启用,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各单位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本单位职工 2021年度的缴费基数;1-6月医保费用无需按照新基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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