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
绍兴热门资讯 > 绍兴社保资讯 > 绍兴社保政策 > 正文

绍兴怀孕后生育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2022-11-06 06:21:03

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和生育津贴。我市对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待遇,定额补偿标准为:平产2500元;难产助产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津贴标准为: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的,享受128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实施难产助产手术及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日计发标准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

假如顺产生育了一个宝宝,其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4500。如果其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为3500元,超过了顺产的定额标准,那么按照规定,能享受到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偿为2500元,生育津贴为4500÷30×128=19200元,合计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为21700元。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绍兴生育保险绍兴社保绍兴怀孕后生育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
上一条:绍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下一条:绍兴大病保险支付药品名单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