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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绍兴诸暨出入重点场所查验疫苗接种信息通知(7月20日)

来源:互联网 2023-02-01 18:37:03

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5号)

近期,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球日增确诊病例超46万例,国内云南省出现多例本土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当前最经济有效的预防措施,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对象。请未接种人员主动到村(社区)预约,于2021年7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0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8月20日后,各接种点将重点开展12-17周岁青少年接种工作,原则上不再对18周岁及以上人群进行接种。

二、各疫苗接种点要为60周岁以上人群开辟接种绿色通道,加强现场信息录入、健康咨询等接种服务。

三、2021年7月20日起,全市医疗机构、药店、学校、培训机构、健身房、体育场馆、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酒店、宾馆、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KTV、金融机构、各类办事大厅、车站、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场所在查看“健康码”的同时核验疫苗接种记录(浙里办、支付宝APP可查看)或证明,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扫码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8月起,疫苗接种信息将纳入个人“健康码”管理。

四、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和各类企业业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接种、及早接种、全程接种,共同筑起全民免疫屏障。

未接种人员可以扫码登记个人信息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温馨提醒!

以下5种情况不宜接种新冠疫苗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 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认定为不宜接种人员需要哪些资料?

诸暨明确了!

一、确定诸暨市人民医院为我市新冠病毒疫苗不宜接种人员医学认定定点医院,负责新冠病毒疫苗不宜接种人员的医学认定工作。人民医院城西院区门诊二楼B1区全科门诊诊室,每周一、周二、周三工作时间;人民医院江东院区门诊二楼全科门诊,每周四、周六工作时间。

二、需要进行不宜接种认定的人员,需携带详细病历证明资料,至专门诊室就诊。接种对象存在“接种禁忌”的,由首诊医生详细核对病历资料后,出具医学证明,并由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生效。除此以外其他原因的,须由医院召集医务、医疗、疾控等三名以上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会诊,一周之内出具相关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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