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2022年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是多少?
?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具有本市户籍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户籍地不同的,但经常居住地与其中一名家庭成员户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均不一致的,在任一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申请。
【温馨提示】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规定,受申请人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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